北京农村拆迁律师
首页> 律师文集> 房屋租赁
律师文集

房屋出租所得税如何计算的?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 北京农村拆迁律师  
  房屋出租如何交税?据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房屋出租交纳的税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个人出租房屋每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不征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每月租金收入超过5000元的,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出租普通居民住房,按照收入全额征收3%营业税,并按照营业税的7%征收城建税,按照营业税的3%征收教育费附加;出租非普通居民住房,按照收入全额征收5%营业税,并按照营业税的7%征收城建税,按照营业税的3%征收教育费附加。
  2、按照双方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0.1%征收印花税。
  3、对于个人出租普通居民住房,按照每月租金收入的4%征收房产税;对于个人出租的非普通居民住房,按照每月租金收入的12%征收房产税。
  4、对于个人出租的普通居民住房,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每月租金收入-800-当月负担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10%;月租金在4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每月租金收入-当月负担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1-20%)]×10%。
  5、对于个人出租的非普通居民住房,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每月租金收入-800-当月负担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20%;月租金在4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每月租金收入-当月负担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1-20%)]×20%。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农村拆迁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0115597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