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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反悔 农村旧房改造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吗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北京农村拆迁律师  Tags: 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反悔,农村旧房改造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吗

  贾启华律师,北京农村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贾启华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反悔

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反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一般是不能反悔的,但如果出现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时,如协议是被迫签订的、违反法律规定等,是可以反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判定规则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其中内容主要是拆迁当事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安置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进行的约定。有效的补偿协议受法律保护,无效的补偿协议不受法律保护。那么,拆迁补偿协议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呢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

除以上所列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况外,其他依法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受法律保护。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一般是不能反悔的,但如果出现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时,如协议是被迫签订的、违反法律规定的等,是可以反悔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农村旧房改造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吗

农村旧房改造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吗

农村危旧房改造是可以申请政府补偿的,补助的重点对象为四类群众,包括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一、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四类重点对象。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户口,居住房屋经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且无其他安全住房。

所有纳入危房改造的农户必须是农村户口,同时坚决不能重复申报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或多头申报享受其他农村建房补助政策。

二、补助标准和资金拨付

2018年C级危房改造的四类重点对象按照每户0.8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D级危房改造的四类重点对象按照每户3.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补助资金到位后,根据目标任务下达情况直接将资金拨付至乡镇财政专户,由乡镇人民政府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合格一户、拨付一户。

三、改造建筑面积标准及风貌管控

建筑面积。原则上,3人以下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房屋建设外观和颜色。以村为单位,新建房屋外墙颜色必须保持风貌上整体和统一。具体由乡决定使用的户型图集为准,图集参照全县安居扶贫建筑设计图集。

四、申报实施流程

农户申请。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和身份证明、房屋改造前照片等材料。

村组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群众大会进行评议,决定是否纳入政策补助,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经评议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对公示有异议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农户身份认定和重复筛选,并组织人员入户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原因,核查结果要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扶贫移民局对申请农户身份进行审核后,再报送县住建局进行审批,若在审批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乡镇,并说明原因。

施工建设。经乡镇村建、国土、林业等站所联合选址、审批后进行建房,做到“三避让”,乡镇人民政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加快农房建设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住房建设主体全面完工。

项目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村建、国土等乡镇职能站所参与,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和达标认定书,原则上完工一户验收一户。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核验。

户牌上墙。验收合格后,在改造后的住房明显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户”标识牌。

资料归档。乡镇要建立健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档案内容包括农户申请资料、公示资料、房屋改造前中后影像资料、验收资料等。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农村危旧房改造是可以申请政府补偿的,补助的重点对象为四类群众,包括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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