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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白白拆迁--本市新开拆迁基地全面实行公开操作

发布时间:2018年7月6日 北京农村拆迁律师  
(2006-5-15)

    根据上海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积极推进城市旧区改造,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环境”要求,为迎接2010年世博会,展现上海的城市形象,本市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房屋拆迁量也将随之增多。拆迁,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关系到城市建设的进度,关系到广大被拆迁居民的切身利益,为深化房屋拆迁五项制度,规范拆迁行为,切实保障被拆迁居民的权益,近年来,本市在拆迁操作上正逐步摈弃原有打“闷包”的做法,全面推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的公开操作。
    2003年8月,市建委、市房地资源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市拆迁基地建立房屋拆迁五项制度。根据五项制度要求,拆迁单位在拆迁基地要设立公示栏,公示被拆迁居民关心的有关拆迁政策、补偿安置标准、评估情况、拆迁公司情况、各种办事制度等。2005年3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建委、市房地资源局再次联合发文,要求新开的基地都必须实行公开操作,也就是在原有公示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公示内容,即将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市场评估单价、安置房源情况和使用结果、被拆迁困难户认定条件和补助标准及签约进展情况等全部予以公示。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目前,全市新开拆迁基地已全面实行公开操作。在操作上,严格按照公示内容进行补偿安置,做到相同情况补偿一致、公开内容与实际操作一致、先走与后走一致。今年上半年,长宁区“轨道交通十号线凯旋路站基地”对补偿安置结果公开进行了试点,该基地成为全市首先实行公开操作后将房屋拆迁补偿结果公开的基地。  
    为总结推广全市公开操作经验,5月15日下午,市房地资源局召开了上海市房屋拆迁公开操作现场交流会。按照市监察委行政效能监察的要求,今年在深化推进公开操作的基础上,将试行房屋拆迁补偿结果多形式地公开。公开拆迁结果,难在起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商定实施方案,确定方法步骤,共同推进落实。公开内容应把握好“透明、真实、实时”的原则,公开形式要从区域和拆迁基地实际出发,既可以上墙公布,也可以采取依申请公开、按类型公开等方式。事实证明,在做好保障被拆迁居民隐私权的前提下,多种形式的公开安置补偿结果,一方面解除了居民的观望心理;另一方面减少了居民间的攀比,缓解动拆迁矛盾。
    公开操作使居民拆迁明明白白,得到了广大被拆迁居民的认同。下一步,将加强交流,树立典型,及时总结各区县拆迁公开操作的经验,逐步完善公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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